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预研究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做好“十二五”规划预研究工作,是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基础。根据《厦门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现就“十二五”规划预研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研组织领导
本次预研工作的范围是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研究院、直属单位。各单位要成立本单位“十二五”规划预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班子,负责本单位预研工作。
二、预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学校《关于推动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厦大委综[2009]28号)精神,围绕“更新发展理念、强化主流特色、建设一流大学”的主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找准选题,认真开展“十二五”规划预研究工作。
2.各单位要对“十二五”期间学校和本单位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以及优势、差距开展调查研究和深入分析,特别是通过与对国内外高校和兄弟单位的对比分析,进一步找准发展定位、明确发展战略、理清发展思路。
3.各单位要联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查找出的影响和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突出问题深入研究,结合学校和本单位的整改落实方案,开展预研工作。
三、时间进度
1.确定预研课题(10月16日前)。各单位要确定若干选题,每个选题指定一位负责人,选题及负责人名单请于10月16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办公室。
2.开展调查研究(11月30日前)。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校内外调研,要深入师生员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3.撰写研究报告(12月31前)。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总结调研成果,形成高质量的预研报告。预研报告要求选题准确、视野开阔、联系实际、分析透彻、思路清晰、针对性强。预研报告文本请于12月31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办公室。
联系人:丁彧;电话:2189985;电子邮件ghb@xmu.edu.cn。
厦 门 大 学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