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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来校检查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文章出处:发展规划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0日 访问次数:

 

 

108日至9日,根据教育部要求和统一安排,教育部第十五检查组对我校所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和“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由中纪委驻教育部监察局副局长侯慧君和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曾天山担任组长。

8日上午,校党委书记杨振斌主持召开我校的情况汇报会。校领导朱崇实、陈力文、陈国凤、李建发、张颖、邬大光、赖虹凯,校党委常委白锡能、校长助理韩景义、叶世满参加汇报会。

曾天山首先代表检查组讲话,就此次检查的意义、目的及有关事项做了说明,对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希望通过检查,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发现问题、强化成果运用,促进工作更好开展。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国凤就我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了汇报。他从领导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制度,保障科学决策;完善程序,推进民主决策;多措并举,落实决策制度四个方面系统阐述了学校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介绍了厦门大学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上的主要特色做法,剖析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对进一步扎实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提出了意见。

副校长李建发对我校承担的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即“完善高校内部财务和审计制度改革试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他从总体进展、主要改革措施及成效、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方面总结了我校试点项目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积累的宝贵经验等,并指出了目前遇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副校长邬大光汇报了我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实施情况,介绍了我校围绕创新型人才培养这一目标,不断进行本科教学改革探索所采取的措施和做法,并谈了自己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杨振斌在会上代表学校发言,他指出,厦门大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积极探索落实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事实证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学校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具有重要作用,对促进高校反腐倡廉,保证学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厦门大学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过程中,认真开展了巡视工作,学校主要领导带领有关部门深入到学校各院系了解情况,倾听意见,在仔细调研、准确把握的基础上形成了有质量的巡视报告,对更好地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厦门大学的精神面貌良好,全体师生员工凝聚力强,这与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也是密不可分的。

曾天山在听取汇报后表示,从汇报中可以看出,厦门大学在贯彻“三重一大决策”上做得很规范,在实施“完善高校内部财务和审计制度改革试点项目”上做得很有效率,在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学生上具有开放的胸襟和宽广的视野,这充分说明了厦门大学领导班子和全体师生员工的改革创新精神。他就具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指出,教育体制改革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是高等学校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改革试点和制度执行中应当注重学习借鉴,不断探索新的经验和做法。

杨振斌代表学校再次感谢检查组的工作。他表示,学校将认真采纳检查组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和改进,以积极的态度完成好所承担的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贯彻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希望学校各部门和各学院主动、积极配合好检查组在我校各项工作。

除了听取学校汇报,检查组还仔细察看了我校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和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相关资料,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到学校教育研究院、台湾研究院和翔安校区指导检查相关工作。(文\图 陈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