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实施以来,学校加强顶层设计,系统推进各项改革,取得了良好成效。8月31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简报》2016第52期以《厦门大学:扩大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为题,专题报道我校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和做法。
厦大在深化综合改革过程中,坚持“学院办大学”的理念,落实并强化二级学院在人才培养、人事考核聘任、财务统筹、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自主权,推动学院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规范运行、加快发展。